关于清理校园内非机动车辆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校园内非机动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环境和停车秩序,营造和谐美观的大学校园,即日起学院安全保卫处将对校园各停车棚及其他公共区域长期停放且无人使用的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和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行清理时间为6月2日至6月5日共4天,各非机动车所有人请及时将本人车辆驶离校园,6月6日起安全保卫处视剩余非机动车为无主物进行集中清理。
二、清理区域包括校内所有公共车棚,办公楼和教学区楼梯、走廊以及校内其他非机动车停车位。
三、清理范围为长期停放且无人使用或是车身残破、车体生锈、车胎蔫瘪,落满灰尘的自行车、电动车及燃油助力车等非机动车。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即视为已告知非机动车所有人,凡因个人原因违反本通知而造成纠纷或损失的,学院概不负责。
安全保卫处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